蔣麗芸去信盧偉聰 如遊行引起騷亂應暫停發不反對通知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要求警方審批遊行集會申請時,若判斷可能會引起騷亂,涉及影響公共安寧及秩序,應暫停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避免影響市民生活及因而引致傷亡。 蔣麗芸表示,近月社會嚴重撕裂,幾乎每周都有地區人士發起集會遊行,而活動結束後,出現不同程度警民衝突,導致多名警員及市民受傷。 她提到,有團體計劃於本月某些日子發起遊行,地區包括旺角、紅磡、將軍澳及港島西等,這些遊行活動距離民居近,若遊行後示威者拒絕離開並與警員發生衝突,將對當區居民及商戶造成影響及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