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BB彈槍案判感化上訴得直 劉康向特首及主審官索償

【on.cc東網專訊】「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在前年12月立法會外抗議修改《議事規則》集會上,被警方發現他身上藏有BB彈槍,去年被裁定管有仿製火器罪成判感化18個月,他及後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劉康今日(19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特首林鄭月娥及裁判官香淑嫻索償約1.7萬港元。

申索書指,香淑嫻是審其案件的原審裁判官,「上訴得直證明了政府是荒謬地控告我,而香淑嫻裁判官的審訊過程並不公正」,又形容他自己是「人權侵犯受害者」。此外,劉在申索書中亦提到自己被無理拘禁22日及已接受了10個月感化令,為捍衞人權及避免政府再 迫害任何人,故作出17,388港元拘禁索償,及345港元的感化令索償,要求2名被告人各付一半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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