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噬人罰18000元 女狗主連爆「金句」被罵「痴線」

崔煥好希望事主文小姐放下仇恨。盧江球攝

【星島日報報道】國泰航空票務部美女職員去年11月被鄰居所養兩頭約重42公斤的藏獒咬至重傷,從事凍肉生意的被告崔煥好(56歲)被控「畜養人沒有對狗隻加以控制而令狗隻在公眾地方遊蕩」及「身為畜養人沒有對狗隻加以控制而狗隻在公眾地方咬傷人」4罪,案件經審訊後,今在屯門法院裁定罪成,判罪款18000元。 裁判官裁決指出,辯方的抗辯理由為被告已經採取合理措施去防止事件發生,事件屬傭人疏忽,但裁判官認為該些措施與問題無直接關係,其實可以採取更多相關措施,如安置電鎖及警報器,而且被告無叫負責照顧狗隻的傭人參與照顧狗隻訓練課程,無時間只是藉口。 今無律師代表的崔求情指,對事件表示遺憾,願向傷者致歉,因傭人的疏忽做成悲劇,又指即使用電鎖控制狗隻,鎖也可能有黑客入侵、打雷影響。現時每日清晨及晚上都會用車輛接載狗隻上山及溜狗,又希望事主文小姐能夠釋懷,放下仇恨,用平常心面對,惟公眾席的文小姐親友發聲指「痴線」。 裁判官判刑指事件是一宗悲劇,是較高嚴重性的狗隻咬人事件,須要反映對事件譴責,判以4張傳票共罰款18000元。 控方申請兩隻狗隻列為「已知危險狗隻」,即要為狗隻進行絕育手術、須在公眾地方配戴口罩、被不長於1.5米的狗帶牽引及配戴有職別的頸圈。但崔煥好反對,擔心狗隻面對麻醉會有生命危險,又形容「一個人犯咗罪都有權分娩」,強調案發時事主身後有隻狗,當崔的藏獒認為領土被入侵,就會作出自然反應。她指「藏獒係會學習的狗」,「睇紀錄片會好有靈性聽住電視講咩」,事件屬不幸的意外。 崔又反問稱「好像侏羅紀公園咁有電閘,都有恐龍出黎周圍咬人啦」,但也願意加多個門閘。公眾席人士指「失心瘋、顛倒事非黑白」。控方強調獸醫有專業訓練,而且「事主文小姐也在無犯錯的情況下,面對風險做手術」。 裁決官終決定批准控方申請將涉案狗隻列為「已知危險狗隻」,案情中事主在無挑釁狗隻下被咬傷,是符合條例要求將狗隻列為危險狗隻。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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