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噬人罰18000元 狗主促女鄰釋懷被罵「痴線」

【星島日報報道】國泰航空票務部美女職員去年11月被鄰居所養兩頭約重42公斤的藏獒咬至重傷,從事凍肉生意的被告崔煥好(56歲)被控「畜養人沒有對狗隻加以控制而令狗隻在公眾地方遊蕩」及「身為畜養人沒有對狗隻加以控制而狗隻在公眾地方咬傷人」4罪,案件經審訊後,今在屯門法院裁定罪成,判罪款18000元。 裁判官裁決指出,辯方的抗辯理由為被告已經採取合理措施去防止事件發生,事件屬傭人疏忽,但裁判官認為該些措施與問題無直接關係,其實可以採取更多相關措施,如安置電鎖及警報器,而且被告無叫負責照顧狗隻的傭人參與照顧狗隻訓練課程,無時間只是藉口。 今無律師代表的崔求情指,對事件表示遺憾,願向傷者致歉,因傭人的疏忽做成悲劇,又指即使用電鎖控制狗隻,鎖也可能有黑客入侵、打雷影響。現時每日清晨及晚上都會用車輛接載狗隻上山及溜狗,又希望事主文小姐能夠釋懷,放下仇恨,用平常心面對,惟公眾席的文小姐親友發聲指「痴線」。 裁判官判刑指這是事件是一宗悲劇,是較高嚴重性的狗隻咬人事件,須要反映對事件譴責,判以4張傳票共罰款18000元。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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