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私煙公屋婦被收屋申司法覆核

居住於葵涌邨的家庭主婦的梁淑貞(音譯),因在家藏有340支私煙,去年被判罰款1000元,房委會今年2月以違反房屋條例終止其租約,下令梁將單位「交吉」。梁其後向房屋上訴委員會上訴,事前有房委會職員向她表示私煙數目小,應可上訴成功,不需找律師代表處理,惟梁於7月最終被判敗訴。 梁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上訴委員會駁回其上訴的決定,要求法庭撤銷該決定及指示委員會就有關上訴作重新考慮。 而有關理據包括有職員誤導以致程序不公;及指委員會決定不合理,涉及的私煙數目僅是17包,認為署方終止租約是苛刻及不合理,違反一般人所接受的合理標凖。 法庭記者:劉瑋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