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張慧雯容許他人無牌駕駛停牌1年罰9千

藝人張慧雯因容許他人在無牌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9千元、停牌1年。她的男友人則承認停牌期間及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等4項控罪,法官索取戒毒所報告後再判刑。 24歲的張慧雯,今年4月將自己的私家車交給男被告駕駛,在牛頭角海濱道被警員截查揭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