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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楊明不小心駕駛案 押後至本月十一日判刑

【Now新聞台】藝人楊明涉嫌酒後駕駛,被控不小心駕駛等三項罪名,案件押後至3月11日判刑。

楊明抵達東區裁判法院,他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但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的控罪。警員作供指,被告於意外現場神志不太清醒、身上散發酒氣,而被告送院後拒絕讓醫護人員收集血液樣本。

辯方律師質疑,警員在被告神智不清狀態下詢問能否收集其血液樣本,又沒有向被告確認能否明白提問,而其間亦沒有律師在場,對被告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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