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員羅鈞滿承認醉駕 下月27日判刑

無綫電視藝員羅鈞滿被控今年3月醉駕,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指羅鈞滿酒精呼氣結果超出限制3倍多,可判即時監禁,等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後,下月27日判刑。 32歲的羅鈞滿被指3月26日凌晨於旺角太子道駕車駛過警方路障,警方驗出他每100毫升呼氣中有72微克酒精。羅鈞滿聲稱當日只喝了2杯白酒,裁判官駁斥說「沒有可能,除非1公升1杯」。 羅鈞滿事發當日曾在社交網站表示,自己做了一件錯事,難辭其咎,承諾不會再讓同類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