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合約工時超時補水 工資線1.1萬以下須簽約

工資線將列於1.1萬元。

星島日報報道】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採用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建議,以立法方式規管僱傭合約,即訂明其薪金、工時及超時補水,並建議制定相關指引及定時監察,預計60多萬名僱員受惠。 政府將「合約工時」工資線定於月薪1.1萬元,預料55萬人受惠,每年總薪酬開支增幅5億2400萬元。僱主需與僱員簽訂合約,以作保障,預計2018年交立法會審議,2020年底實施,兩年後再作檢討,視乎是否需要再就標準工時立法。 蕭偉強指出,立法規定為月薪不超過11000元的低薪僱員、僱主,定書面合約定明工時、超時補水安排及為工資1:1計算,不過僱主僱員可參考勞工處轄下的三方平台,去定出11個行業性工時指引給人跟隨。 對於勞方表明不接納有關方案,蕭偉強回應,不希望原地踏步,訂立合約工時的確可以令工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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