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歌手無戴罩演唱被控 辯稱口罩阻礙表演

【on.cc東網專訊】曾在演唱《願榮光歸香港》英文版時、被指製造噪音煩擾被票控的中菲混血兒街頭歌手馬賦馳(Oliver Ma),涉嫌在去年一次街頭演唱中未有戴口罩,因而再被票控。案件今天(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將警方拍攝的片段呈堂作證,拍攝到被告演唱時僅將口罩掛在咪高峰架上。被告自辯稱戴口罩會影響演出,並強調自己將口罩掛在咪架的行為,代表自己前往演出途中有戴口罩,只是表演時才短暫脫下。暫委裁判官葉成林聽取所有證供後,將案押後至明天(2日)裁決。

21歲被告馬賦馳,報稱無業,他今天沒有律師代表。傳票指稱他在2020年8月8日,在中環皇后大道中及戲院里交界的公眾地方沒有佩戴口罩,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

警員蔡俊豪(音譯)作供指,當日中午12時許接獲指示,到案發現場處理一宗投訴,指一名男子沒有佩戴口罩表演音樂。他與2名同袍到場後,見到被告正在自彈自唱,並無戴口罩,遂上前向被告作出警告,被告便立即戴上口罩。他又叫被告表演時注意音量,並問被告一些關於器材的問題,8至10分鐘後便離開。不過到下午2時許,他又再接獲同樣投訴。這次他到場後見到被告又再不戴口罩唱歌,便以廣東話要求被告戴好口罩,並向被告發出告票。被告當時有接收告票,沒有向警方作任何解釋。

被告自辯時承認,自己演唱時的確沒有戴口罩。他解釋戴口罩唱歌會影響呼吸及表現,因為大動作地張開口會導致口罩移位,而他又要同時兼顧彈結他,無暇理會口罩。被告又表示想與觀眾保持交流及互動,而面部表情是重要的一部分,故不想戴口罩。裁判官問被告為甚麼不考慮戴膠面罩,他表示膠面罩會影響聲音傳播及表現,故沒有考慮。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