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櫃藏屍案】求復合不遂 被告承認知悉死者另結新歡動殺機

【星島日報報道】港龍航空空姐2013年12月被人殺害後藏屍衣櫃裡,被懷疑殺人的前度男朋友潛逃內地3年後落網。前男友否認謀殺,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被告與死者於案發前一年開始拍拖,但其後被告惡待死者,兩人關係轉差,並於案發前約3個月分手。被告於警誡下承認,自己真切思念死者,希望與她復合,但當他知悉死者已另結新歡,他即動了殺機,以雙手勒斃死者,並將她的遺體藏於她房間的衣櫃內。 30歲被告莫俊賢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26歲港龍空姐陳曼儀。被告於12月7日經落馬州管制站離港,而死者則於翌日被發現伏屍房間衣櫃裡,被告於前年2月1日被內地當局引渡回港。控方指被告不會爭辯殺人的事實,但他不承認謀殺死者。 控方陳詞指,死者生前與父母及2個妹妹同住,她與2個妹妹共用一個房間,案發時年長的妹妹正於海外讀書。死者同事於12月8日早晨致電其家人,指她前一日未有上班。死者家人嘗試在家裡搜尋死者的行李箱,若行李箱在家,則證明死者仍在香港。及後死者父親在死者房間衣櫃的下方發現她,當時她穿著港龍的工作制服,並戴上工作用的頸巾,她的身體被多個袋壓住。法醫到場後證實她已經死亡,及後驗屍判斷她應該是被人勒殺致死。 控方將傳召不多於15名證人作供,又簡述證人將會作供的內容。其中2名被告的籃球隊隊員曾見到被告到籃球場旁觀他們練習,2人發現被告的頸上有傷痕。 被告亦曾於案發後在土瓜灣約見一名女中學同學,被告向她承認殺了死者,又指自己想念死者,因此查閱她的工作日程,並於案發當日在她家外面等待她外出工作。被告更向該同學承認事前已有殺死死者的念頭,他知道死者於案發後2日不會上班,因此死者當日死了也不會立時被發現。 被告於12月7日約見另一名他在地產公司認識的前同事,當時被告向他承認殺了死者。前同事離開被告後,被告致電他指自己現身處落馬州,並跟他道別。 被告於前年2月1日被內地當局經落馬州引渡回港,警方隨即以涉嫌謀殺拘捕他。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得悉死者交了新男朋友,自己被憤怒蒙蔽,因而雙手扼死她。被告又於其後的錄影會面指,他案發當日希望與死者復合,而死者表示願意,因此請假留在家中。被告其後在死者電話內發現她有新男朋友,因此非常憤怒,死者解釋自己跟該名男子無特別關係,但被告仍然將死者殺死。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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