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以在港設領事館為例 解釋一地兩檢方案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今次一地兩檢方案,土地業權在香港,但法律及管轄權就分出去的做法,過去的確無做過,但他以在香港設立的領事館為例,指背後的理念雖然不同,但結果類似。 對於西九龍總站的土地業權屬香港,為何又可以租予內地使用,袁國強說,如果有業主租出單位,後來發覺不夠用,可向租客租回其中一個房間使用,他看不到有何問題。 他又說,在一地兩檢問題上,相信一些在基本法下,特區政府無權做的事,只要經過第二步,即提請人大常委會通過及批准合作協議,即可填補這個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