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充申按揭及釘契 業主控告財仔判勝訴

【on.cc東網專訊】騙徒冒認物業業主向財務公司申請二按,直至業主收到追錢信件,始驚覺物業遭人盜按,物業亦遭「釘契」。案中受害業主葉建君(譯音)其後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富盈財務有限公司在清楚得知他是遭人冒充後,仍拒絕為他向土地註冊處,注銷物業的按揭押記,因此要求法庭頒令,聲明有關押記是無效並需予撤銷;業主更指事件是財務公司疏忽引致,要求對方賠償。

法官今(19日)頒下判詞,指本案開審首日在被告財務公司同意下,法官已頒令被告方需負上責任。但被告方提出,負責處理二按文件的周啟邦律師行沒有好好把關,核對申請人是否就是業主,認為律師行亦需負上責任。

不過法官指律師行已盡力把關,只是當時財務公司並無提供足夠的資料,去讓律師行作出調查及作出核對,因此裁定律師行毋須就事件負責。另外,法官指就本案而言,被告的抗辯理據薄弱,但案件卻持續了近4年被告才承認責任,故接納原告方的要求,判處被告需以彌償性基準支付原告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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