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盧思位稱不認可並保留訴訟權利

協助12港人的內地律師盧思位被四川省司法廳,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他表示,四川省司法廳是以他在互聯網上多次發表不當言論,並以情節嚴重為理由,吊銷他的牌照。 盧思位認為,對他行政處罰的事實依據及法律依據,違反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他表示,不予認可並保留行政訴訟的權利,並對受影響的當事人及客戶表達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