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見深圳羈留港人 盧思位:當事人肯定不會另聘律師

12名港人涉嫌非法入境內地水域被截獲後正在深圳羈留,其中1名港人家屬委託的四川律師盧思位,下午持家屬委託書的公證文件到鹽田看守所,仍被拒絕安排會見。 盧思位向傳媒發放片段,指辦理案件的警官在核查委託書後表示,將在48小時内通知能否會見,但警方過了2個小時後,指當事人已經請了另外2名律師,因此不允許探視,他當時馬上提出,有權向當事人核實情況,但警方將公證文件還給他後便離開。 盧思位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當事人肯定不會另聘律師,批評當局以此藉口「忽悠」他,他將向公安機關及檢察機關作出投訴,他又認為,有關做法反映這宗涉及港人的案件相當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