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問下認吞張智霖代言報酬 蕭定一指前經理人發信息致歉:無面目見兩位

蕭定一下午出庭。

【星島日報報道】藝人張智霖前經理人兼前娛樂公司總經理梁雅詩,涉嫌於2014年為張智霖接洽廣告及代言工作時,擅自更改合約金額從而侵吞差價,令張智霖與蕭定一名下聘請梁的公司蒙受損失高達142萬元。梁被控3項欺詐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被告前僱主蕭定一今出庭作供,指張智霖在2014年3月於馬來西亞出席活動後得到Ogawa代表告知其合約報酬為約480萬元,屬大數目故需更好的表現。但張智霖所知的報酬則是388萬元,故回港後緊急通知蕭定一此事件。而依據當時近八二分帳的合約,張智霖在工作報酬中會收到88%,公司則會收到12%。 HMV數碼中國集團有限公司主席蕭定一下午作供續指,在張智霖告知合約或有不妥後感到十分驚訝,及後向公司會計部索取合約及交易記錄,發現兩份資料均指該Ogawa產品代言人報酬為388萬元,故蕭透過張智霖太太袁詠儀向Ogawa索取原定合約作參考及對比。張智霖、袁詠儀、蕭定一與被告梁雅詩4人在2014年9月15日,通過視像會議形式與Ogawa確定合約銀碼為480萬元,而且Ogawa亦實則付款480萬元。會議後梁指「無理由架喎,等我去查下先」,她更指懷疑因合約因中介簽下而從中奪走約100萬元。 蕭完成會議當晚曾致電梁稱「可唔可以講一次真話,如果唔係我今晚或者聽日可能去報警」,梁聽畢後即指「可唔可以唔好咁做,因為啲錢係我攞咗」,亦即答應將於翌日從國內把92萬元提出,再經過張智霖戶口轉回公司香港戶口後將辭職,梁亦於當晚以Whatsapp文字訊息在梁、蕭、張的3人群組致歉,當中指「我知道我犯下大錯,做咩都補償唔到」及「沒有面目見兩位」。 梁向蕭承認從中偷走涉案92萬元的方法為,她把某國內合約銀碼下調至92萬元後,告訴會計部Ogawa所付的480萬元中,388萬元為Ogawa代言報酬(即其篡改之Ogawa合約銀碼),另外92萬則是國內工作報酬,故梁實則私吞了一筆金額大於或等於92萬的國內合約報酬。而蕭在查核張智霖的工作紀錄及聯絡客戶後亦發現Adidas及P&G的合約中亦有相似的虛假文書。梁應蕭的要求在蕭的律師見證下,在其認錯及道歉的Whatsapp訊息打印本上簽署作實,蕭亦在數天後報警處理。 蕭同意辯方指出張智霖在2013年加入其公司後,為其公司的藝人管理部門及音樂製作部門帶來約12倍的收益增長,而於2013年至2014年的周年申報表顯示公司營利達3650萬元。案件明續,蕭定一將於明天繼續出庭作供。 經控辯雙方討論後,因案件現不會「案中案」的審訊程序,故不需傳召袁詠儀上庭作供,現預計張智霖將於下周一上庭作供。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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