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社校長涉指插女童肛門摸胸脫罪 官形容不構成非禮也是襲擊

補習社校長涉指插女童肛門摸胸,法院裁定3項猥褻侵犯罪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補習社校長涉指插女童肛門摸胸,法院裁定3項猥褻侵犯罪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48歲補習社校長涉嫌在2015年非禮當時讀小五的女童X,包括以手指插其肛門及伸手入衣服內摸胸,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裁判官黃雅茵今於東區法院裁決時批評被告證供前後不一,他必然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引致對方不舒服,形容即使不構成非禮,也構成襲擊,但考慮到X事發後與被告的對話相當正常,又形容他是自己最親近的人,遂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被告鍾文安,報稱導師,被裁定3項猥褻侵犯罪罪名不成立,指他於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間,3次在香港仔某補習中心非禮10歲女童X。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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