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老師涉摸11歲女生 手機訊息顯示女童事後問被告玩唔玩遊戲

被告李逸康。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30歲男補習老師涉嫌於去年暑假3度在補習社內,伸手進11歲女學生的衣內打圈撫摸其身軀,更曾經在摸完說:「唔錯喎」並偷笑。補習老師否認3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根據女童手機的訊息指,除了告訴被告她何時會到補習社外,女童在事發後仍發送私訊予被告問他在做甚麼,更會問他玩不玩遊戲(PUBG)等。 辯方指如X在去年7月及8月遭被告李逸康3度撫摸後,理應不希望與被告聯絡,又理應不希望被告看見或觸摸其玉身,更或其3歲妹妹的玉身。惟在被告的電話中顯示,X曾在去年8月16日以Whatsapp傳送其母親替3歲妹妹洗澡的影片予被告李逸康。女童X見畢該影片後語帶慌張地指:「我冇依個影片㗎喎,依個唔係我嘅⋯⋯依個係媽咪影㗎」,X亦指自己第一次看該影片,而且「一定唔會」傳送給被告李逸康。 但女童X及後改口供指自己曾經看過該影片,似是其母親曾經傳送該影片給她。女童X亦承認自己知道如何刪除Whatsapp訊息,以及知道再刪除「此訊息已刪除」的訊息至不留痕跡。另外,女童指涉案補習社有3位老師,鄭老師是被告的母親,鄧老師則是被告的女朋友。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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