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人庭上以刀威嚇法官陳嘉信案件 下周一裁決

一名裝修工人去年於高等法院以刀威嚇法官陳嘉信的案件續審,控方為公平起見,重召陳嘉信出庭作供,其後被告作結案陳詞,暫委法官蘇文隆於下星期一裁決。 被告余祖林向陳嘉信詢問案發當日的細節,例如是否記得得被告的上訴陳述書中寫有「冤枉」、「泣血而書」的字眼,又問是否記得當日開庭有控方代表律師在場。陳嘉信表示,事發距今一段時間,沒有確實記憶,但指程序上會看過被告的陳述書,庭內會有代表律師等在場。 被告作結案陳詞時指出,自己欲於陳嘉信面前自殺,菜刀是買來取替家中原有的菜刀,陳嘉信在他亮刀前已離席,故不存在恐嚇。 被告陳詞表示,雖然對陳嘉信及其他曾處理相關案件的法官及律師有意見,但一直從正式途徑投訴,沒想過報仇或發洩。又認為法庭錄音及閉路電視錄影有被改動,希望法官能為香港的人權法治,還他一個公道。 被告在陳詞時簡述事件經過,在2008年來港探親時被警察誤認為非法入境,又說被打至重傷,後來法院判他無罪,因此想向警方追討醫藥費,申索被駁回。被告再上訴至高等法院,獲通知於去年10月17日,即案發當日到高院領取被判敗訴的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