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開槍案兩被告企圖搶槍及阻差辦公等罪成十月判刑

反修例事件期間,在西灣河涉嫌企圖搶槍,被警員開槍擊中的青年周柏均,及另一名青年胡子鍵,在區域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企圖搶槍等罪名成立,即時還押至10月判刑。 法官說,雖然被告當時手無寸鐵,但有走向警員,有關行為可能激發其他人,認為當時警員拔槍和開槍是完全合理。法官又批評,辯方指被告只是撥開警員佩槍、無意圖搶槍的說法,是強詞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