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環女途人遭航拍機擊中頭 33歲機主被捕

女子行經港鐵香港大學站B2出口對開時,被一部航拍機擊中頭部。 楊偉亨攝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表示,周日(5月31日)下午約4時接獲一名25歲姓陳女子報案,指她行經港鐵香港大學站B2出口對開時,被一部航拍機擊中頭部。女事主頭部受傷,清醒送往瑪麗醫院治理。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人員接手調查。 人員經調查後,昨日(2日)晚上約11時在山道一單位拘捕一名33歲姓梁本地男子,涉嫌促使飛行器危害他人或財產。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448C章《1995年飛航(香港)令》,任何人士不得因鹵莽或疏忽操作無人機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若違反上述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2年及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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