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僱主儲錢 達總薪酬兩成 取消對沖新方案 羅致光:長服金再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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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新方案要求僱主儲蓄撥備十年,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指出,僱主為未來十年儲蓄金額上限,達十年僱員總薪酬支出兩成便停止,儲蓄可有投資回報,但長服金遣散費上限三十九萬元下調至二十萬元的建議,需再計數推算,倘下調得太低會影響公眾觀感。勞顧會資方指累積儲蓄兩成薪酬,至少需二十年時間,除非僱主大加碼,勞方認為如打工仔可領金額上限下調太多是不能接受。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上任後,昨與傳媒首度茶 時指出,取消強積金對沖新方案,包括政府助僱主儲蓄應付未來十年要支付的遣散費長服金,僱主可儲蓄達某一水平後,停止再撥備入戶口,他前年曾建議,僱主未來十年儲蓄金額,應為總薪酬支出兩成便可應付。 按他初步推算,即每年僱主需額外預留薪酬支出百分之零點三至零點四;戶口可設投資組合,為累積儲蓄滾存帶來回報,至於是否沿用積金局監管組合,未有定案。 就長服金、遣散費上限三十九萬元,他擬下調至二十萬元,因長服金原意是解決不合理解僱,與遣散費同以月薪三分二計算及上限三十九萬元,但高薪人士不須這高水平保障,若當作失業保障又偏高。如下調至二十萬元或再進一步降低,他認為,需平衡僱主長期負擔及公眾觀感,「不能太低,低至五萬元就會令公眾對政策觀感有影響。」政府方向是向基層傾斜盡量支援,現正估算,望年底解決。 他又指,僱主或對未來十年儲蓄兩成僱員總薪酬有保留,但三十九萬元上限下調幅度,也與僱主儲蓄上限互有牽扯。政府「落水」資助僱主七十九億元,他指可有很多新方式,不限於上屆政府建議先資助五成、每兩年減一成模式,他明言政府會加碼。 合約工時「可能唔搞」 針對合約工時問題,他坦言「可能搞,又可能唔搞」,承認港人工時長,情況惡劣。他認為設合約工時確是行前一步,但勞資互不信任下,擔心僱主在合約中將長工時合理化,政府內部會再討論如何去做好,或可以指引形式、良好約章等,但不會重推標準工時諮詢。 勞顧會資方委員施榮懷表示,商界現只承諾為僱員額外撥備薪酬百分之一,羅致光提出十年累積撥備薪酬兩成注入儲蓄戶口內,即僱主需時二十年才可供到兩成,否則僱主每年多供百分之二,「張單無理由又是僱主去埋!除非僱主再加注,否則僱主十年無法儲蓄得到兩成。」 勞方委員鄧家彪指,若政府將長服金遣散費上限,再下調低過二十萬元是難以接受,「不能如此輕率說」。他又說,若羅致光堅持加推輸入外勞,本地工人應先獲加薪。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