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早知碼頭僭建 僅出信懶跟進

受天氣影響,獨木舟店未見多人出海。
受天氣影響,獨木舟店未見多人出海。

【本報訊】村霸為生意不惜破壞天然環境,在相思灣海岸倒石屎僭建碼頭,有環保團體踢爆,規劃署上月曾於上址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但未有跟進執法行動。而水上活動店規管亦存在漏洞,有顧客發生意外後被苛索「救船費」,直斥店方罔顧人命。

相思灣四周被劃為「海岸保護區」,受《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例》保護,任何人不得損壞保護區內的海灘、泥灘、海岸線等。僭建碼頭於今年7月動工,工程期間未有政府部門干涉。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發現,規劃署9月8日在相思灣的「海岸保護區」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終止填土行為。

他指,一般而言,政府部門會再發出通知書要求涉事人將受破壞位置恢復原狀,但他仍未見有相關文件。他質疑既然該署已定性上址有違法行為,為何至今仍未有安裝圍網、告示牌等。規劃署日前回覆正了解事件,本報記者昨日再追問,仍未有回覆。

客人墮海 店家苛索救船費

「你賺錢都唔可以罔顧人命安全!」除破壞環境,曾租用獨木舟的陳先生(化名)指其友人早前到相思灣村租借獨木舟,到場發現海邊大風大浪欲取消出海,負責人卻表示「信我啦,無事嘅」,船隻出海後被大浪拍打撞到石灘,船身入水,多人墮海,只好額外繳付近500元請店家「救船」。事實上,早前颱風襲港,海面風浪大,村霸店方在社交平台出貼表明暫停營業,惟記者到場卻發現該店仍在向顧客出租獨木舟。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由於法例未有規定出租獨木舟的公司需領牌,店方未必有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市民租用前如被店方要求簽署問責同意書,簽署前必須細心閱讀有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