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男呃失明女2570元 囚28天緩刑1年

被告陳家樂。

星島日報報道】近乎全失明的無業漢涉於2015年先後數次假扮督察、社工及社福機構職員,騙取視力全失的女子共2570港元,該名視障男子早前承認3項欺詐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28天,緩刑1年。 辯方指,35歲被告陳家樂已歸還整筆騙款予事主,事件亦已發生長達兩年,令被告深受困擾。另外,被告的感化令報告內容正面,而感化官認為感化令並不適合。 暫委裁判官余俊翔指被告利用事主自身的弱點,以獲取金錢利益,故案情嚴重,惟考慮到被告有悔意且沒有案底,最終判以緩刑。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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