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加碼獎勵旅行社出團 估創66億元觀光產值

疫情指揮中心陸續解封,國旅逐漸回溫,交通部觀光局今 (13) 日宣布,為配合振興五倍券政策,特別挹注經費 11.1 億元,給予旅行社獎勵,業者辦理 2 天 1 夜以上的特色團體旅遊,每團補助上限 2 萬元,預估可帶動約 105 萬人出遊,創造約 66 億元的觀光產值。

為了鼓勵旅行業落實防疫規定,並結合各部會旅遊景點資源,包裝出創新優質的旅遊產品,進一步帶動國內觀光產業發展,觀光局訂定「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實施期間自今年 10 月 13 日起至明年 1 月 28 日止。

觀光局說明,旅行業辦理以平日為主之旅遊天數 2 天 1 夜以上 (假日未超過一天),旅客人數達 15 人以上、安排至離島地區旅客人數達 6 人以上之團體旅遊,住宿合法旅宿並使用合法交通工具,並包裝觀光局所列的行程條件至少達 2 項者,可向觀光局申請獎勵補助,每團上限為 2 萬元,每一家旅行社以補助 20 團為限,設有分公司者每一家分公司可再增加 3 團。

觀光局祭出 11.1 億元補助,希望透過獎勵措施鼓勵旅行業者包裝優質特色團體旅遊產品,吸引民眾參團體驗台灣之美,擴大對食、宿、遊、購、行等觀光關聯產業的內需消費效果,活絡地方商機,預估帶動約 105 萬人出遊,創造觀光產值約 66 億元。

觀光局表示,本次補助要點中的行程條件,包括旅行業可聘用無雇主導遊或領隊擔任隨團人員,提供其帶團機會,也可安排自行車遊程,或規劃行程至觀光局百大經典小鎮、觀光遊樂業、經濟部公告的觀光工廠或創意生活產業、文化部及各縣市所屬展館、農業委員會公告之休閒農場、或至離島地區如金門、連江、澎湖、屏東琉球鄉、台東綠島鄉或蘭嶼鄉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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