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音樂噴泉司法覆核 民政署及財委會主席擬作答辯人

【on.cc東網專訊】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及東九龍社區關注組成員鍾健華於本年5月入稟高等法院,就海濱音樂噴泉工程項目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相關決定,並要求法庭下令民政務署方需進行正式的公眾諮詢。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第7條,及《議事規則》第90條給予特別許可,允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秘書及民政事務委員會秘書在司法覆核程序,提交財委會、工務小組委員會,以及民政事務委員會的相關文件。

立法會文件提到,民政事務總署、財委會主席以及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分別被列為第一、第二及第三建議答辯人。

原訟法庭法官周家明建議,答辯人須於上月25日前,將反對該項許可申請的非宗教式誓章送交原訟法庭存檔及送達申請人,以及在今年12月3日,就延展提出許可申請期限的申請及許可申請進行半日口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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