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款車跌錢案的士乘客執走逾16萬元判即時監禁五個月

解款車跌錢案的士乘客執走逾16萬元判即時監禁五個月

解款車上月在灣仔跌錢案,其中一名被捕的的士乘客呂聯勇,拾走十六萬一千五百元,被控盜竊罪,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即時監禁五個月。裁判官形容跌錢案是前所未見般驚嚇,執錢的人都是瘋狂,失去理性,漠視法紀,法庭必須向公眾傳達強而清晰的訊息,而案件涉及重大金額,即使首次犯案都不能避免判刑。量刑以九個月監禁為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無案底,減至判監五個月。被告執走的十六萬多元,交還解款車公司G4S。事發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解款車經灣仔告士打道時,跌出三箱五百元鈔票,總值一千五百多萬元。四十三歲報稱商人的被告呂聯勇,當時乘的士經過,司機停車,他下車執錢,之後警方聯絡司機調查,第二日拘捕被告,並在他住所床下檢出涉及的全部鈔票,他其後說本來準備交還警方。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並非在清醒情況下執錢,但裁判官不認同。事件至今有六男一女被捕,仍有七百多萬未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