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指特首偏聽 淡化修訂傳媒代表定義對新聞自由損害

香港記者協會表示,警方在未經諮詢及溝通下,強行修訂《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特首林鄭月娥在社交平台將事件演繹成警方「為傳媒在警隊行動中提供特別安排」,明顯淡化措施對新聞自由的危害,亦顯示她偏聽下得出的結論,未能掌握業界的憂慮,記協對此極度失望。 記協的聲明指,持記協或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的人士,不再符合「傳媒代表」的定義。《警例》亦沒有清楚界定何謂「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的人員」,意味警方可任意篩選「合資格」傳媒進入封鎖區,其他傳媒則被摒諸門外。 聲明指,警方過去一年多在公眾地方及衝突現場濫用封鎖區,現時進一步以行政手段限制傳媒採訪自由,目的昭然若揭。事件除了令本地業界不滿,在國際上亦引起關注,期望特首立即指示警方撤回修訂,兌現她有關《基本法》保障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不會改變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