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稱投訴附照片及具名 監警會未有效履行職責感失望

香港記者協會表示,前年6月去信監警會,投訴共27宗涉及個別警員涉嫌在反修例運動期間,對新聞工作者過度使用暴力行為的個案,並要求行政長官徹查。記協昨日接獲投訴警察課回信指,截至本月11日,只有一名新聞工作者親身向警方提供指控的資料,有關個案已完成調查並轉交監警會。至於其餘個案,警方稱,因當事人未有提交進一步資料,因此被歸類為「無法追查」個案。 記協表示,對於現行機制內的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無法有效履行職責表示失望,亦對於未能協助所有當事人取回公道表示遺憾。 記協指出,所有個案資料由當事人具名提供,並附以照片及影像記錄,大部分當事人亦願意將資料呈交監警會,但投訴警察課是警隊架構內的部門,質疑有「自己人查自己人」之嫌。而監警會並無調查權力,不能推翻投訴警察課的調查結果,又說監警會去年發表有關反修例示威的警方行動調查報告,對大批記者受警方暴力對待的事件及投訴,近乎置若罔聞,監察作用形同虛設,當事人對現存投訴機制完全失去信心,屬意料之內。記協又認為,投訴警察課指稱記協及當事人不提供進一步資料而無法調查,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