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涉嫌襲擊周永恆 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

《忽然一周》一名40歲記者,去年採訪藝人周永恆懷疑恐嚇妻子案時,涉嫌在周永恆的天水圍住所樓下襲擊對方,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審理,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 案件原定3月開審,但當時周永恆在北京上健身課程,控方未能成功派發證人傳票,案件押後至今日,周永恆在庭外表示,自己曾經被控告,不想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