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為印傭搵工伺機強姦 巴基漢判囚5年半

【on.cc東網專訊】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子在交友平台認識年輕印尼女傭後,訛稱可安排她找新僱主,然後帶她到賓館強姦。他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罪成,今天(20日)在高院被判入獄5年6個月。法官陳仲衡指,報告顯示事主因事件感到抑鬱,需接受心理治療。法官批評,被告利用事主求職心切之心犯案,形容他早有預謀,過程更使用了一定程度的暴力,又稱他沒有使用避孕套,令事主有懷孕及染性病的風險,屬加刑因素。

本案24歲被告Shahid Mohammad Suleman持有香港身份證。他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錦田某賓館一房間內強姦女子X。控方指,被告與X於2020年1月認識,期間被告曾開價4,000港元,要求X為他提供性服務,但X拒絕。其後X就工作事向被告訴苦,被告就稱可以為她介紹新僱主,但條件是先與他性交。X再次拒絕。

同年1月15日,X因犯錯被僱主責罵。她向被告談及此事時,心血來潮下答應與被告性交。但這次被告就不再堅持性交,說只一心想幫X,更已安排她見工。至案發當日,被告約X在錦上路港鐵站會合。被告原稱帶X去屯門黃金海岸見工,結果卻帶了她到涉案賓館。X見房間無人,不肯內進,卻被強行拉入。X入房後被告叫她在那裏等候準僱主,X以為仍有工見,便待在房間。之後被告卻把她推落床,先用手非禮她下體,再舐她乳頭和強姦她。事後被告給X100港元,但X不肯收取。

案件編號:HCCC 33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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