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過錯數」要求還款 無業男涉7案呃2萬落網 明日提堂

【on.cc東網專訊】警方於今年9月至10月期間接獲報案,指有人透過網上即時通訊交友軟件,聯絡不同事主,訛稱不小心「過錯數」,即誤將錢經電子支付方式轉賬到對方戶口,騙徒同時會以事先準備好的虛假截圖及電話訊息發給對方,以此為證,令事主信以為真,讓不虞有詐的事主經電子支付方式向騙徒歸還款項。

警方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名疑犯,昨日(22日)在秀茂坪區拘捕一名姓楊(28歲)男子,他報稱無業。警方調查發現,楊男涉及7宗同類型案件,涉款約2萬元。被捕男子已被暫控7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明日(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屬於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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