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案四上訴人 被追400萬訟費

今次終極上訴案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前)和本地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右)均收友情價出戰。

【星島日報報道】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本周二案件終極上訴失敗後,律政司繼續展開「追擊」,於周四以書面通知各上訴人的代表律師,要求各人須支付控方律師團隊就今次終極上訴的所有費用,包括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本地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及大律師黃佩琪三人,並訂下四名上訴人的分擔比例。消息指,整個控方律師團隊均以「友情價」為律政司出戰,三人的費用不超過四百萬港元。 律政司在書面通知書中,要求郭炳江及新地老臣子陳鉅源分別須負擔五成及三成半,而許仕仁和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則各支付半成及一成的控方訟費。律政司將於本月三十日或之前通知終審法院,各上訴須在之後的十四天內作出回覆。律政司並沒有披露律師費金額。 據悉,四名上訴人將會提出反對,認為根據《基本法》及《人權法》,刑事案件中的被告或上訴人都有權提出抗辯,尤其今次的終極上訴是於去年七月十二日由終審法院同意就第五項控罪的「串謀藉公職人員作出行為失當」批出上訴許可,此外,終院亦同時批出前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擔保外出等候上訴。 本報得知,本地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在今次終極上訴案中的總收費為一百三十萬元,而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則以每日五萬元收費計算,雖然終極上訴在終院僅花了兩天聆訊時間,但控方律師團隊早於一個月前作出準備,而且律政司須負擔David Perry往來英國及香港的商務客位機票,在港入住港麗酒店的食宿費用。至於一直協助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的女大律師黃佩琪,則每日收取約兩萬元。故三人在今次終極上訴合共的律師費總額不會超過四百萬港元。 各上訴人去年在上訴庭上訴時全部被駁回,上訴庭事後亦批准律政司取回訟費,下令郭及陳各付四成,關付一成,但律政司當時未有要求已破產的許仕仁付餘下的一成。原審時的主審法官麥機智亦下令郭炳江及陳鉅源須各支付控方訟費一千二百五十萬元。 案中的四名上訴人為許仕仁(六十八歲)、郭炳江(六十四歲)、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六十七歲),以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六十五歲),於一四年十二月分別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多項罪名成立,控罪指許先後在擔任積金局行政總裁、政務司司長及行政會議成員前後,隱瞞與新地的關係及收取新地免費住所、免費辦公室、貸款及現金等利益。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