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檢控開槍警及的士撞人兩案 法庭准律政司介入下令撤控

【on.cc東網專訊】議員許智峯早前提出私人檢控,分別控告於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開槍打傷示威者的警署警長,以及於去年10月6日在深水埗的士剷上行人路撞傷人事件的肇司的士司機,原本已獲法庭批准,裁判官今天(24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庭,聽取律政司的理據後,批准律政司介入,並下令撤銷該2宗私人檢控,原定的聆訊日期被取消。

許智峯原本獲法庭批出3張傳票,向開槍警提出私人檢控,指控他發射槍械而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安全、在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槍械,以及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等3項刑事罪行。律政司於8月20日去信法庭,要求介入和申請撤銷該3張傳票。

另外,去年10月6日有的士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傷人,許智峯原本獲法庭批出1張傳票,控告肇事的士司機鄭國泉危險駕駛罪。律政司於8月20日去信法庭,要求介入及申請撤銷控告該張傳票。

律政司指稱,警方的獨立調查小組分別就上述2宗案件展開調查,並把有關資料交給律政司考慮,包括市民及警方的供詞、閉路電視等,部分資料是許智峯未能提供的,律政司審視有關資料後,認為開槍警為防止罪案發生而開槍,未有證據顯示其行為超出權限,也未能確立鄭有危險駕駛的行為,2宗案件的指控表面證據不成立,故申請撤銷該2宗檢控。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