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涉殺妻女案陪審團退庭商議

中大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涉嫌2015年謀殺妻子及女兒案,法官完成引導陪審團,陪審團正退庭商議。 較早前,法官張慧玲引導陪審團,當提到涉及被告次女、第二名死者許儷玲的證供時,許金山一度低頭及顫抖。 法官提到證人的證供指,許儷玲生前性格開朗,對未來有期盼,亦無證據證明許儷玲說過想自殺,在犯人欄內的許金山,期間低頭,身體顫抖及用手托著額頭。 法官說,綜合證供,最有可能將瑜伽球放置在私家車的人,只有許金山及許儷玲。而即使是許儷玲打開裝有一氧化碳的瑜伽球,用來毒殺昆蟲,但為何事發後完全找不到瑜伽球的拔塞,認為她毋須將拔塞棄掉。 法官又說,假如陪審團認為,被告有將瑜伽球放入車內並拔去拔塞,便應該裁定他有殺害妻子,但如果陪審團不確定他有這樣做,就應該裁定被告無罪。 法官指出,陪審團如果裁定被告有殺害妻子,亦應裁定他有殺害女兒,相反如果裁定他無殺害妻子,亦不應裁定他殺害女兒。 53歲的被告許金山,案發時在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任職副教授,他被控兩項謀殺罪,指他於2015年5月22日,涉嫌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謀殺妻子黃秀芬及次女許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