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藏已使用催淚彈橡膠彈 男生稱因好奇犯案

【on.cc東網專訊】17歲中學男生涉於去年11月2日在灣仔管有錘及用過的催淚彈頭及橡膠彈殼等,今(19日)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以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還押至11月2日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後判刑。

被告危瑛揚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與杜老誌道交界,管有一個錘子、8枚已使用催淚彈小彈頭及1枚已使用橡膠彈彈殼。

控方案情指,事發當日現場有未經批准集會,中午後示威者分布銅鑼灣及灣仔一帶,至晚上近9時,開始有人縱火及堵路。警方到場進行驅散,見被告形迹可疑將他拘捕,並在他的背囊內找到涉案物品。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時讀中五,之前並無案底。他來自單親家庭,3歲喪父後主要由祖父母照顧。在他撰寫的求情信中,被告表示被捕後再沒有參加社運,他已知錯後悔,事發時一時衝動,因好奇才拾彈頭,從未打算用來攻擊他人。而師長在求情信中,亦指被告本性善良,一直行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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