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唱衰香港 只有林鄭搞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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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2月10日)是聯合國所定的國際人權日,特首林鄭月娥也湊熱鬧,講人權,唱好香港;她重申特區政府一如既往,全力維護香港市民享有的人權和自由,又說周日的遊行示威亦以此為主題,政府事前已發表過新聞公報,說明人權保障及法治等方面得到公認的聲譽。林鄭的說法,彷彿是政府說的便是事實,持不同意見的都是「不實指控」,目的是「唱衰香港」,要求外國政府或國會針對香港現況採取行動甚至制裁工作。對香港「唱衰」、「唱好」,只是兩種不同意見,只能「唱好」,不能「唱衰」,是那碼子言論自由?林鄭自打咀巴,搞衰香港。

記憶中,最早罵有人跑到外國「唱衰」香港的是董建華;1997年初,董建華是候任行政長官,他接受傳媒訪問時批評民主黨人士,「在國外很多地方『唱衰』香港、『唱衰』香港, 說香港好像就快塌下來。」他在2003年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亦曾批評時任議員李柱銘唱衰了香港6年,並稱「你(李柱銘)繼續唱衰吧」。 2年後,董建華腳痛下台。

今年初,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議員質詢,在回應朱凱廸關於內地司法制度的評價提問時,指立法會議員對自己「詆毀、唱衰」香港制度的行為,應撫心自問。周二早上,她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再主動講到有人「唱衰香港」,要求外國採取行動甚至制裁工作,明顯是指美國國會剛通過及獲總統特朗普簽署的香港民主及人權法案 。

香港回歸22年,美國通過法案,加強對香港高度自治、民主人權等方面監察;林鄭及中央政府沒有查找原因及檢視是否有不足地方,只懂指責有人「唱衰」香港,假如香港沒有衰落、衰退,民主派人士要「唱衰」也不容易,有所謂「唱衰香港」,原因是林鄭及前任梁振英「搞衰」香港。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正式生效後,林鄭回應時表示法案完全無必要、無理據,反問「香港市民邊方面自由受磨損」,「我們有傳媒採訪自由、有參與集會示威遊行、我們有宗教自由,好多方面都享有高度自由」。

林鄭反駁香港自由沒有受磨損不久,她率領一眾高官出席一個憲法和基本法講座,創辦人包括范徐麗泰的主辦機構只選擇性邀請媒體採訪,《蘋果日報》及網媒立場新聞被拒,何來採訪自由?林鄭自6月以來,出席不少公開活動時都不安排採訪,明顯是倒退;過去6個月,記者採訪抗議衝突受到近幾十從未遇到的警暴威脅,有記者背包中彈、在警署內被毆打,語言暴力更是常態,何來自由?

過去6個月,警方共使用1.6萬枚催淚彈、1萬發橡膠子彈、拘捕超過6000人,涉及警員投訴達1300宗(不願投訴的個案相信更多),至今未有任何1人被懲處;警隊濫權違法情況嚴重,有女警制服女學生後,整個人坐在女生的頸椎背脊上,不理她的臉已被壓至變形,有示威者被6至8個手持警棍警員亂棍打向頭部;有市民辱罵警員也被拘捕和毆打,有婆婆被防暴警員一手推落地上;類似個案數不勝數,市民人身安全也受威脅,何來自由?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違憲,部份對基本權利所施加的限制,亦超乎為達致正當的社會目的合理所需,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律政司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頒下裁決,拒絕政府就《禁蒙面法》暫緩執行高院判決的申請,意味《禁蒙面法》正式失效。上訴將排期在下月9日開庭審理。

上訴結果難料,但緊急法是殖民地時代政府打壓市民自由惡法,上一次動用是1967年暴動,2019年林鄭政府再引用,時光倒流,自由人權大倒退,誰搞衰香港,不是很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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