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加租幅度上限15%無助改善住屋 社協倡下調至10%

7成不適切住戶認為,設定加租幅度上限為15%無助改善住屋情況。資料圖片
7成不適切住戶認為,設定加租幅度上限為15%無助改善住屋情況。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設立優先續租權及為加租幅度封頂等措施,業主續租時加租幅度不得超過15%,惟報告未有設立「起始租金」。社協今日(18日)發表調查報告,指七成不適切住戶不滿加幅上限。

社協本月向432名不適切住戶進行問卷調查,發現逾7成受訪者認為,設定加租幅度上限為15%無助改善住屋情況。他們指,現時租金已十分昂貴,租金加幅上限應設定在10%、甚至5%或以下。另外,有約4成受訪者認為,劏房衛生問題嚴重,即使規管租金亦無法提升住屋質素。

社協建議,除了應參考公屋加租水平,將加租幅度上限下調至10%外,亦應在「2+2」的續租權方案下設立一至兩個月的租住冷靜期。另外,社協亦建議定時監測個別單位估值租金水平,業主分間單位後的總租金收入不能高於租值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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