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有關改進持倉限額制度的措施下月1日起實施

證監會公布,有關改進持倉限額制度的措施,包括引入多個超逾限額持倉量及將股票期權合約的法定持倉限額調高,將於下月1日起實施。 證監會今年3月就擴大持倉限額制度的涵蓋範圍發表諮詢總結,決定將證監會可授權持有或控制的超逾限額持倉量上限設定為300%;把股票期權的法定持倉限額提高至15萬份合約,以及就指數套戥活動、資產管理人及交易所買賣基金莊家,設立超逾限額持倉量。適用於資產管理人的最低「管理資產」要求,將會由1000億元下調至8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