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高盛亞洲監控嚴重缺失 罰27億港元歷來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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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證監會指,高盛亞洲在管理層監督、風險、合規及打擊洗黑錢等監控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和缺失,令馬來西亞「一馬基金」(1MDB)在2012年及2013年透過3次債券發售籌得的65億美元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高盛亞洲被證監會譴責並罰款3.5億美元,相當於27.1億港元,是歷來最高罰款。

證監會指出,有關債券發售由高盛安排及包銷,但以香港為基地的高盛亞洲作為合規及監控中心,在3宗債券發售的發起、批准、執行及銷售過程中參與程度非常高。

證監會認為,高盛亞洲欠缺充分監控措施在日常運作中監察職員及偵測失當行為,在債券發售有關的多項預警跡象未獲適當審查,以及有關預警跡象未得到令人滿意的答案時,容許發售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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