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稱人大常委按特首要求單次處理立法會真空期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昨日通過,有關處理香港立法會真空期的決定議案,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將延任不少於一年。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基本法》第69條已清楚列明,立法會的任期,無辦法由4年改為5年。由於人大常委會行使的權力在於憲法,憲法地位亦高於基本法,人大常委會是透過《憲法》第62條14款,決定讓第六屆的立法會繼續履職。 譚惠珠在本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表示,人大常委會永遠都有行使《憲法》第62條14款的權力,次數無限,但她補充,今次常委會是按特首要求,作出單次處理,在香港有需要時,由中央出手協助解決問題,若非香港提出要求,看不到有例子是人大常委會自行使用相關條例。 有到北京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的譚惠珠指出,人大常委會今次的討論,未有涉及立法會議員資格或補選的問題。至於讓已被裁定提名無效議員,繼續延任會否尷尬,譚惠珠表示,尷尬與否,由特區政府決定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