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稱特首及法庭各司其職 沒有哪一個針對另一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香港國安法》案,特區政府向中央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說,有關釋法問題,特首提出、人大常委會表示會做,今次法庭裁決是跟普通法制度去做,無可詬病。 譚惠珠出席完一個法律論壇後回應有關提問時表示,行政長官作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職權是要確保國安法有效執行,以及推動國安法有效執行的機制與政策,因此特首履行職責,根本是各司其職,沒有哪一個針對另一個的問題。 出席同一論壇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說,對於某些法律領域有專長或資深大律師不足夠的情況,香港有特別規定,容許法院在個別案件批准在港沒有執業資格的英國大律師,來港參與案件訴訟。 陳弘毅說,這屬於特殊安排,世界其他地方都沒有,現時法律執業者條例有明文規定,由於國安法已生效,如何作出配合是需要處理的問題,他指出,有關容許英國大律師來港參與訴訟,與國安法或基本法,並不存在不一致性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