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稱若國安法與基本法有矛盾將由全國人大作裁決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說,《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都是全國性法律,根據《立法法》,如果兩條法例出現矛盾時,將會由全國人大作出裁決。 她又說,香港法院和人大常委會都可以就有關法律條文提出修改,但條文的解釋權一定在人大常委會。 譚惠珠出席律師會舉辦的國安法圓桌會議時重申,《港區國安法》不是《基本法》的附屬法例,兩者是平排並列的全國性法律,香港本地法律沒有一項條文,可以評論全國性法律是否牴觸《基本法》。 她強調,《港區國安法》沒有令香港的「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反正港區國安法正正是體現了一國兩制。 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在致辭時表示,《港區國安法》公布後,社會上有不同聲音,有人認為國安法有助香港回復穩定,有人指「一國兩制」已經結束,有人則翻看自己的護照然後到入境處,這些現象都反映《港區國安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