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審理國安法案件法官由行政長官決定

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昨日提到,無「一刀切」禁止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法官審理國安案件,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說,指定若干法官事宜交由行政長官決定。 民建聯張國鈞認為,有關做法反映中央考慮到港人對法官國籍的關注;公民黨郭榮鏗重申,不應以膚色或國籍區分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