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料本港將參考內地修訂修改國旗法及國徽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午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國旗法、國徽法的決定,包括要求強化中小學的教育,增加歷史精神,另外規定中央政府駐港澳有關機構,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並懸掛國徽,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議案以全票166票通過,當中的修訂幅度不大,主要涉及加强宣傳和教育。他說,《國旗法》和《國徽法》本身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相信特區政府會參考修訂,再交予立法會審議修改現行法律。 譚耀宗說,相信修改可令香港年輕人和中小學生對國旗國徽有更多認識,了解當中的精神,認為是值得讓學生進一步了解。他指出,修訂後的法律不設追溯力,並無要求特區政府何時要完成修改,但相信這次相對國歌法簡單,不會拖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