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修改國旗法及國徽法決定通過 港會作相應改變

譚耀宗:修改國旗法及國徽法決定通過 港會作相應改變

【Now新聞台】在北京,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關於修改國旗法、國徽法的決定,明年一月一日實施。

修改後的國旗法、國徽法,進一步禁止損壞國旗、國徽尊嚴的行為,其中國旗法規定不得倒掛、倒插,或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和使用國旗。

修改後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及踐踏等方法侮辱國旗、國徽,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此外,法律亦增加國旗、國徽的適用場合,例如規定中央政府、駐港澳有關機關,在工作日升掛國旗並懸掛國徽。

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修改決定通過後,已成為全國性法例,香港亦會作相應改變。

譚耀宗:「這是全國性法例,各地都要遵守,這已成香港法例一部份,所以當內地主體法例有修改的地方,香港亦要跟,具體如何跟,這是特區政府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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