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吐露港公路截查殘缺貨車 司機駕殘車超載獲發傳票

【on.cc東網專訊】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今日(5日)下午約2時15分,於吐露港公路巡邏期間,發現一輛輕型貨車車身殘缺,遂上前截查,發現該輕型貨車不但車門殘缺,裝載的貨物中發現有11罐懷疑石油汽瓶。經調查,該名26歲男司機,涉嫌超載貨物及駕駛車身殘缺車輛獲發傳票,而檢獲的危險品將交由相關部門作進一步跟進。

警方呼籲,超額負載會對軚盤及輪胎構成沉重壓力,減低行駛車輛的穩定性,亦會影響車輛的制動系統,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甚至可以致命。任何人士在道路上駕駛或使用超載車輛,即屬犯法。首次被定罪,可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犯則可判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超載車輛的車主亦可能會被檢控和判處罰款。

另外,根據《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5條,所有車輛的車廂側門門閂及鉸鏈,須有足夠的強度,否則或危害駕駛者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警方亦提醒市民,任何人如要運載危險品需向相關部門申領許可證,否則或屬違法及會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