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家屬否認藏武 指獲稱自己人遭誘使招認

【on.cc東網專訊】42歲歷奇教練被指在去年11月10日「八區開花」示威期間,於荃灣遇查時反抗,又被揭涉藏有一把鐵錘,他否認抗拒警務人員和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案件今(12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辯方質疑被告招認的自願性,表示被告遭制服後向警員透露妹夫是警察,警員便跟他說:「見你係自己人,你話自衞就當無嘢」以誘使他招認,惟該警員於庭上一一否認。

被告為42歲歷奇教練劉俊宏,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荃灣河背街73號外分別抗拒警員,以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鐵錘。

負責拘捕的警員王邵希(音譯)供稱,當晚他處理荃灣的堵路聚眾時,在河背街發現被告與另一名男子打扮成黑衣人,於是接近他們作拘捕。被告見狀即反方向逃跑,未幾便絆倒,王嘗試制服但他極力反抗。直至被鎖上手銬後,被告始能平復。

辯方盤問王時就指出,被告被制服後曾表示與友人行街,鐵錘是行山工具,並稱:「我唔做犯法事,我個妹老公都係警察。」當時王回應:「搵鬼信你,見你係自己人,你話自衞就無嘢,我哋唔係諗住搞你,調查過無嘢,就放你。」後來被告在警署時,王更沒有讓他看清楚書面口供,便叫他趕快簽名。惟王均否認辯方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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