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不公開《警例》所有標題理由牽強 申訴署裁定投訴成立

【on.cc東網專訊】去年反修例示威間,有網媒記者透過《公開資料守則》,要求警方提供《警察通例》所有章節的標題,警方當時以公開標題,可能損害調查、逮捕、檢控和維持公眾秩序等理由,拒絕披露,該名記者期後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上月中獲公署回覆,指標題只籠統交代相關章節的主題,並未包含任何具體內容,不會導致警方所述的情況,認為警方的說法實屬牽強,建議按《守則》考慮記者索取資料的要求。

申訴署發言人回覆東網指,該署受《申訴專員條例》的保密條款所限,不能向第三者透露個案的內容,亦不會就投訴個案作任何引伸評論或補充。一般而言,在個案報告完成後,該署會定期向有關部門跟進建議的落實情況。

警方發言人表示,有關查閱《警察通例》所有章節標題的投訴事宜,警方現正檢視申訴專員公署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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