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向民陣十一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

警方向民陣申請10月1日舉行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

民陣昨日與警方會面討論遊行安排,今日收到警方書面通知,表示警務處處長認為有需要為維護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保護他人權利和自由,並考慮限聚令及疫情的因素,亦因為民陣過往的遊行期間和結束後,出現不同暴力事件,以及遊行地點接近高風險建築物等原因,決定反對遊行舉行。

民陣原定提出在10月1日下午2時,由銅鑼灣東角道出發前往中環畢打街的遊行,以4人一組形式,每組距離1.5米遊行,期間不設集會。